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已持续推进三年,2026年进入攻坚决战关键阶段。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要求,坚持执纪执法为民,持续深化整治工作,奋力实现行风重塑、基层善治、群众受益的综合成效,为打赢攻坚决战指明方向、擘画蓝图。
“本来以为这笔钱要不回来了,多亏你们帮忙协调,真是帮我们家解决了大难题!”近日,在阆中市河溪街道东岳庙村,村民苟先生紧紧握着前来回访的阆中市住建局专项工作组工作人员的手,连声表达谢意。

住建局、街道办事处、燃气公司现场协调
苟先生口中的“这笔钱”,源于一场因业务误判导致的燃气重复收费纠纷。2026年2月,苟先生为原址重建的房屋申请燃气恢复供气时,被燃气公司以新开户名义收取了6800元费用,他认为自己家庭早在2011年就已缴纳过开户费,此次收费属于重复收费,随即通过市长热线反映了相关问题。
“群众诉求无小事,燃气收费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必须查清问题根源,给群众一个明明白白的答复。”接到信访诉求后,阆中市住建局第一时间组建专项核查工作组,联合涉事燃气经营企业、属地街道同步开展核查工作。工作组通过查阅十余年的燃气企业历史档案、实地走访信访人住所核实房屋重建情况、咨询市场监管和发改部门明确收费政策边界,最终查明事实真相:该户原燃气账户登记人为苟先生父亲,2017年因精准扶贫政策拆除旧房后,燃气公司在未接到用户主动销户申请的情况下擅自办理了销户,2026年苟先生申请恢复供气时,工作人员因前后登记人姓名不一致、时间跨度大等原因产生误判,将恢复供气业务错误认定为新开户业务,导致多收了相关费用。
“按照城镇燃气管理相关规定,原址重建后恢复供气仅可收取实际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成本费用,不得按照新开户标准收费。”核查工作组当场向涉事燃气企业指出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在工作组的监督推动下,四川新农村燃气开发有限公司阆中分公司立即对收费事项重新核算,最终确定仅需收取材料费、人工费共计2837.65元,多收的4000元差额费用全额退还给了苟先生。同时,该公司迅速组织全体收费人员开展业务流程专项培训,对销户、恢复供气等高频业务的办理标准进行再强调、再规范,从操作层面堵塞管理漏洞。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阆中市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以此次问题处置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燃气行业收费专项检查,全面梳理规范燃气开户、销户、恢复供气等业务流程,完善收费项目、标准公开公示制度,严肃查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违规增设收费项目等行为,切实筑牢燃气行业监管防线,让群众的用气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